課程名稱 |
中華民國憲法專題 THE ROC CONSTITUTION:A COMPARATIVE-INSTTTUTIONAL STUDY |
開課學期 |
98-1 |
授課對象 |
社會科學院 政治學研究所 |
授課教師 |
黃錦堂 |
課號 |
PS7044 |
課程識別碼 |
322 M422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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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2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必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二3,4(10:2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社科研1 |
備註 |
碩班限制選修:本國政治。 限碩士班以上 總人數上限:16人 外系人數限制:5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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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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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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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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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本課程經第一次上課與同學討論後,卻例如後述各週的進度。
本課程也注重現行憲政運作問題,帶入課堂討論以便學生更深刻理解。
本課程除注重法律釋義學之外,也注意憲政之法律層次之政策問題、修憲問題;看問題也強調歷史-結構途徑,強調宏觀面之政經社文變遷與與微觀面之主要政治行動者的的構造-領導人特質-策略行動。 |
課程目標 |
旨在深化同學們之憲法的知識與論述能力。
內容上,針對立憲主義、權力分立原則、我國現行中央政府體制、五院、人權保障等重要議題,研讀專門的學術文章。
實質方向上,讓同學對憲法規定、實際運作情形,進行的具有新制度論意涵之歷史-結構的理解與評價。此外也讓同學對外國的相關憲政制度與人權發展,一併學習。 |
課程要求 |
本課程特別重視參與與討論,但討論必須以閱讀準備為前提。故指定閱讀一定要依規定完成。除有診療證明及自我醫療自主管理之病假外,不得缺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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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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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每週二 12:10~13:40 備註: 請事先預約。 |
指定閱讀 |
1、李惠宗,《憲法要義》,元照(2009)。
2、林子儀,言論自由的限制與雙軌理論,收錄於李鴻禧教授六秩華誕祝賀論文集(1997)
3、廖元豪,美國「種族優惠性差別待遇」合憲性之研究:兼論平等原則之真義,東吳法律學報第9卷第2期(1996)
4、黃昭元,「平等權案件之司法審查標準—從釋字第626號解釋談起」,《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》第六輯。
5、雷玟玫,再訪「社會權」--一九九○年代中東歐國家憲法變遷社會權入憲之研究,翁岳生祝壽論文集「當代公法新論(下)」,2002年7月。 |
參考書目 |
李鴻禧,〈中華民國立憲政治的病理分析-以孫文的五權憲法為中心〉,《台灣憲法之縱剖橫切》,元照。
2、林子儀,言論自由的限制與雙軌理論,收錄於李鴻禧教授六秩華誕祝賀論文集(1997)
3、廖元豪,美國「種族優惠性差別待遇」合憲性之研究:兼論平等原則之真義,東吳法律學報第9卷第2期(1996)
4、黃昭元,「平等權案件之司法審查標準—從釋字第626號解釋談起」,《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》第六輯。
5、雷玟玫,再訪「社會權」--一九九○年代中東歐國家憲法變遷社會權入憲之研究,翁岳生祝壽論文集「當代公法新論(下)」,2002年7月
6、黃昭元,〈修憲界限理論之檢討〉,《現代國家與憲法-李鴻禧教授六秩華誕祝賀論文集》,179-236,元照出版社。
7、湯德宗、吳信華、陳淳文,〈論違憲審查制度的改進-由「多元多軌」到「一元單軌」的改制方案〉,《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(第四輯)》,中研院法律所籌備處。
8、湯德宗,〈大法官有關「權力分立原則」解釋案之研析〉,《權力分立新論(卷二)違憲審查與動態平衡》
9、陳淳文,〈中央政府體制改革的謎思與展望〉,《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(第五輯)》,中研院法律所籌備處。
10、黃錦堂,〈我國中央政府體制的現況與展望〉,《行政組織法論》,翰廬。
11、陳新民,〈法治國家與人權保障之義務〉,《憲法基本權利之基本理論(上冊)》,元照。
12、吳庚,《憲法的解釋與適用》,初版,200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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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上課出席表現導讀與參與討論 |
60% |
每週指定文獻的導讀與參與討論 |
2. |
期末報告 |
40% |
包括口頭報告與書面報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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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9/16 |
導論 |
第2週 |
9/23 |
行政法人的概念與權力分立問題 |
第3週 |
9/30 |
我國憲法的理念與建制原則(制憲與修憲史,以及大法官解釋,例如釋字第499號、520號、585號、613號等有關權力分立以及其他龐大之有關基本人權的解釋) |
第4週 |
10/07 |
台灣雙首長制的內涵,黃錦堂「我國中央政府體制的現況與展望」,
並擬邀請蘇子喬助理教授討論他的文章,「我國『雙首長制』為什麼不會換軌?--制度因素分析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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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週 |
10/14 |
黃錦堂,「考試院—比較法之觀察」(未發表)。 |
第6週 |
10/21 |
黃錦堂,我國監察院之權力與組織(未發表) |
第7週 |
10/28 |
自由權理論:林子儀,言論自由的限制與雙軌理論,收錄於李鴻禧教授六秩華誕祝賀論文集;蘇彥圖,立法者的形成餘地與違憲審查—審查密度理論的解析與檢討,台大法研所碩士論文(1998);立法裁量與司法審查關係之探討—以憲法為中心,收錄於憲政時代,第26卷,第2、3期 |
第8週 |
11/04 |
平等權:
1、 黃昭元,大法官有關平等權解釋審查標準之分析檢討—從釋字第626號解釋談起,發表於第6屆「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學術研討會」(2008)--本課程只討論這份資料
2、雷文玫,性別平等的違憲審查,收錄於《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》第二輯,中研院中山所專書(2000)。
3、 黃錦堂,平等權試論
4、 法治斌,司法審查中之平等權:建構雙重基準之研究,國家科學委員會研究彙刊:人文及社會科學第6卷第1期(1996)
5、 廖元豪,美國「種族優惠性差別待遇」合憲性之研究:兼論平等原則之真義,東吳法律學報第9卷第2期(199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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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週 |
11/11 |
社會權:雷玟玫,再訪「社會權」--一九九○年代中東歐國家憲法變遷社會權入憲之研究,翁岳生祝壽論文集「當代公法新論(下)」,2002年7月 |
第10週 |
11/18 |
權力分立當中之司法權與行政權:黃錦堂,2009,「高度科技專業性行政決定之司法控制密度—兼評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九六訴字第一一疑七號判決」,東吳法律學報第二十一卷第一期,頁1-頁33。 |
第11週 |
11/25 |
獨立機關:黃錦堂,2008,「德國獨立機關獨立性之研究—以通訊傳播領域為中心並評論我國釋字第613號解釋」,中研院法學期刊,第3期,頁1∼頁54,2008年6月。 |
第12週 |
12/02 |
地方自治:
1、 黃錦堂,2009,「『三都十五縣』與地方制度法之修正」,月旦法學雜誌第170
期----本課程只閱讀這份資料
2、黃錦堂,2008,「自治事項與委辦事項之劃分標準—最高行政法院九十四年判字第四一九號判決」,政大法學評論,第102期。 |
第13週 |
12/09 |
2009/12/09起,由上課同學報告,每週兩位同學,至少須繳交6頁的內容。期末報告必須內文達12000字以上,而且須依系所規定的寫作格式,否則不及格。 |
第14週 |
12/16 |
同學報告 |
第15週 |
12/23 |
同學報告 |
第16週 |
12/30 |
同學報告 |
第17週 |
1/06 |
同學報告 |